無法生育的痛!30歲銀行理專因子宮內膜癌,進行腹腔鏡手術摘除子宮、卵巢及輸卵管,這種情況能申請哪種勞保險付? ︱ www.吳文哲.com


無法生育的痛
30 歲的李小姐在銀行擔任理專,常利用下班時間去健身房做有氧運動,並認識同社區擔任保險業務員的陳小姐,在聊天過程中,提到近期多位名人都因為癌症離世,想要規劃保險但預算不高, 陳小姐便建議可以用保費便宜的定期保險來作規劃,李小姐於是用每年不到6千元的費用,投保重大傷病險(保額 60 萬元)和重大疾病險(保額 50 萬元)。

投保後8個月,一次經期出血量異常且持續多日,而且與以前的月經出血狀況不同,前3天不以為意,直到第4天因嚴重出血致貧血就醫,才在醫師建議下接受輸血治療及子宮鏡檢查,才發現造成大量出血的原因是子宮內膜癌,並進行腹腔鏡手術摘除子宮、卵巢及輸卵管。

案例研討 : 因子宮內膜癌,進行腹腔鏡手術摘除子宮、卵巢及輸卵管。


案例來源說明
此篇案例截取自國泰人壽所彙編的;好險有買3.0  - 重大傷病險(壽險公司真實理賠案例)第6頁、真實案例2,如對於這本刊物有興趣的朋友,您可點擊底下標題連結下載。

保險練功坊的想法,文哲是希望能用更生活化的例子來說明各項社保的相關給付,故文哲根據現有刊物的案例,來搭配平常所充實的相關社保知識做一結合探討。

惟因每個個案條件不盡相同,實際尚需考慮競合問題,故案例討論僅供參考,實際給付內容仍須視個案情形而定。

刊物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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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判斷
為了方便計算,文哲根據案例內容來假設及推斷,推斷出下列幾項 : 
  1. 投保哪種社會保險 : 案例中當事人擔任銀行理專,故推斷社會保險是投保勞工保險。
  2. 年齡為何 : 案例說明在30歲投保後8個月檢查出子宮內膜癌 ,年齡我們預設30歲。
  3. 普通傷病及職災判斷 : 案例當事人因治療子宮內膜癌,進行腹腔鏡手術摘除子宮、卵巢及輸卵管,屬自身疾病,故判斷為普通傷病。
  4.  投保年資 : 假設大學 23 歲畢業才進入職場,勞保投保年資我們假設為 7 年 (23 ~ 30歲)。
  5. 月投保薪資 : 普通傷病給付是看前6個月投保薪資,我們就暫抓目前最高的45,800元吧 ~ 
治療方式
本案例當事人因子宮內膜癌、嚴重貧血上述症狀於民國108年3月27日入院,於民國108年3月31日接受子宮鏡子宮內膜刮除電燒灼手術,於民國108年4月1日出院,共住院6日。

可申請哪種勞工保險給付
依據案例判斷,本案當事人進行腹腔鏡手術摘除子宮、卵巢及輸卵管。現況應尚未達到『終身無工作能力』的程度,故暫時可向勞保局申請的勞工保險給付為普通傷病所致之『傷病給付』『失能一次金給付』

計算基礎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19 條第三項第二款規定
二、其他現金給付之平均月投保薪資:按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之當月起前六個月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其以日為給付單位者,以平均月投保薪資除以三十計算。

假設本案例當事人發生保險事故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皆為45,800元,則除以30天計算,得出平均日投保薪資為1,527元。

傷病給付及失能給付

普通傷病給付 :
案例中有說明當事人因子宮內膜癌、嚴重貧血上述症狀於民國108年3月27日入院,於民國108年3月31日接受子宮鏡子宮內膜刮除電燒灼手術,於民國108年4月1日出院,共住院6日。

而普通傷病給付主要是補償被保人因傷病住院造成薪資中斷的損失,故當事人從第四天住院開始至出院為止,可申請三天(第4 ~ 6天)的普通傷病給付。

給付金額 :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35 條規定
普通傷害補助費及普通疾病補助費,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半數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以六個月為限。但傷病事故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已滿一年者,增加給付六個月。

故本案當事人此次可申請普通傷病給付的金額為 : (1,527元 x 3日) x 50% = 2,291元 
失能給付
案例當事人30歲進行腹腔鏡手術摘除子宮、卵巢及輸卵管,依據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女性被保險人未滿四十五歲,原有生殖能力,因傷病割除兩側卵巢或子宮,或因放射線或化 學治療,致不能生育者,可申請第11級失能



(補充 : 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失能項目 7-41項 生殖器遺存顯著失能者,失能等級屬第 11 級。)

給付金額 :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53 條第 1 項規定
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罹患普通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者,得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依規定之給付標準,請領失能補助費。

因本案當事人可申請失能等級為第11級,其給付日數為160日,故本次普通傷病所致失能一次給付的金額為 : (1,527元 x 160日)  = 244,320元 (約24.4萬)。



故本次可向勞保局申請的金額共計2,291+244,320=246,611元 (約24.7萬)。
(註 : 計算金額僅供參考,實際給付金額須以勞保局為準。)

延伸思考 - 已有社會保險(勞保),我還需再投保商業保險嗎 ?

建議您可先思考;社會保險的給付金額是否能解決您現階段的問題 ? 

據國泰人壽內部統計資料指出,罹患重大傷病且有申請理賠的客戶中,
有63%事故者為30~49歲, 當疾病或意外傷害發生時,正處於人生巔峰時期的中壯年,極有可能必須中斷工作。
本案例是以目前最高投保薪資45,800來做計算,總給付金額約為24.7萬。如果這筆金額對您來說無法解決現階段問題,甚至於您的投保薪資尚未達45,800元者,這時建議您可以藉由重大傷病險一次性給付的保險金來補足缺口,立即填補龐大且持續的治療花費與收入中斷損失,還可以添購營養品,把握黃金療養期安心休養。

例如案例中的李小姐,好險有買重大傷病險、重大疾病險,總計110萬元的保險金,讓李小姐自費進行達文西機器人手臂手術(25萬元),也可以用來支付病房升等(升等補每日差額3,600元),同時在住院療養期間,也不用擔心沒有收入。李小姐康復出院後,已順利回到工作崗位,並利用剩下的理賠金,為自己還有家人增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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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勞工保險條例、國泰人壽好險有買3.0 - 重大傷病險。